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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之殇 国之患 民之痛

作者:沧州蓝海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发布日期:2015年05月15日
信息摘要:

水之殇 国之患 民之痛

2015年4月,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“水十条”)出台,再次使治水成为 层面前所未有的大业。

  党的十八大以来,党和 领导人先后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,其中有不少涉及治水工作。

 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大力增强水忧患意识、水危机意识,从 建成小康社会、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,重视解决好水 问题。

  李克强总理指出,水污染直接关系人们每天的生活,直接关系人们的健康,政府必须负起责任,向水污染宣战。

  “水十条”的出台,充分彰显了 改善水环境质量的决心和信心,将对我国的环境保护、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,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转变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。

  “水十条”的出台,为中国准确地认识水、公平地分配水、科学地利用水、有效地保护水指明了方向。

 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 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,明确要求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。“水十条”的出台,有利于推动新《环境保护法》、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的贯彻落实,推动形成依法治水的崭新格局。

 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,“水十条”提出要以水环境保护倒逼经济结构调整,以环保产业发展腾出环境容量,以水资源节约拓展生态空间,以水生态保护创造绿色财富,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拓展空间。

  在稳增长、促改革、调结构、惠民生的宏观政策背景下,“水十条”把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,提出调整产业结构、 空间布局等多项具体政策措施,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。

  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行动指南,“水十条”用10大项、35款政策目标、238项具体措施,为中国水生态文明建设描绘出了一幅清晰明确的路线图。

  ■黑色的“水地图”

  在当今中国,水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事关全局的问题。

  从紫金矿业有毒废水泄漏到广西龙江镉污染,从兰州水污染到千丈岩水库污染,一桩又一桩的水污染事件不断摧残着中国的水环境。

  根据《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》,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中,仍有近1/10丧失水体使用功能(劣于Ⅴ类),24.6%的重点湖泊(水库)呈富营养状态。

  长江、黄河、珠江、松花江、淮河、海河、辽河、浙闽片河流、西北诸河和西南诸河等十大流域的国控断面中,Ⅳ~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19.3%和9.0%。

  作为我国北方的重要水源,黄河Ⅳ类以上水质断面比例为41.9%。尽管淮河是我国开展污染治理较早的大河,但至今仍污染严重,2013年,淮河流域Ⅳ~Ⅴ类和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28.7%和11.7%。

  除了跨区域河流广受污染外,局部性中小河流以及城市“龙须沟”依旧 存在。

  当江河被污染侵袭时,与其共命运的湖泊也很难 善其身。在环境保护部监测营养状态的61个湖泊(水库)中,富营养状态的湖泊(水库)占27.8%。

  作为大江大河的归宿,海洋同样遭受了严重的污染。9个重要海湾中,辽东湾、渤海湾和胶州湾水质差,长江口、杭州湾、闽江口和珠江口水质极差。东海近岸海域水质极差,劣四类海水点位比例为49.5%。

  地表水的污染也许我们能够直观地看到,而地下水污染却是许多人 容易忽略的事实。数据显示,全国477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,较差的监测点比例为43.9%,极差的比例为15.7%。

  严重的水污染问题使整个水生态环境受损严重。“千湖之省”湖北省的湖泊数量由过去的约1000个减至如今的260多个;三江平原湿地面积已由建国初期的5万平方公里减少至0.91万平方公里;海河流域主要湿地面积减少了83%;长江中下游的通江湖泊由100多个减少至仅剩洞庭湖和鄱阳湖,且持续萎缩。有专家指出,如果洞庭湖和鄱阳湖都与长江断开的话,长江 将成为一条“光杆”水渠,将失去吞吐洪水、自然补水、调节气候的大部分功能。

  ■高昂而沉重的代价

  古人云:“水之性善利万物,万物因水而生。”然而,面对日渐变“黑”的水环境,今天的人们很难感受到古人对水的情怀。

  2012年《国务院关于保障饮用水 工作情况的报告》指出,在城镇,各类水污染问题导致水源地 隐患多,极易发生突发性水污染事件。据统计,全国近80%的化工、石化项目布设在江河沿岸、人口密集区等敏感区域;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仍有违法排污、交通线路穿越等现象。

  从水源到饮用水再到食品,水污染形成的“恶性链条”已经严重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 。

  2013年初,一份由公益人士制作的“中国癌症村地图”在互联网上被 关注。随之而来的,水污染导致癌症高发、牲畜绝育的报道开始时常见诸媒体。虽然这些并非权威信息,也未必科学,但水污染对人体健康的威胁不容忽视。

  除了对人体健康的危害,水污染问题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也不可小视。

  一方面,水污染问题常常直接造成工农业生产的严重损失。另一方面,我国人均水资源量少,时空分布严重不均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为世界 水平的2~3倍,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.52,远低于世界 水平。低下的水资源保障能力严重制约了我国经济的发展。

  2011年9月,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红晓村500余名群众聚集在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门前, 环境污染问题讨要说法;2012年7月,江苏省启东市民因抵制日本王子纸业将污水排放至本地,纷纷走上街头抗议。

  我们看到,水污染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远远超出了经济与健康的范畴,其引发的群众和政府间的矛盾也日渐突出。

  严重的水污染问题,已经成为危害群众健康、影响社会稳定、制约经济社会发展和 建成小康社会的瓶颈,成为威胁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一个重大隐患。

  ■治气治水共同推进

  2013年9月,国务院出台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一年多来,全国各地在 有关部署下,纷纷打响治气攻坚战,环境空气质量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。

  “水十条”出台后,有人担忧,大气污染还没治理好又要治理水污染,兼顾得了吗?

  事实上,空气、土壤、水三者都是人类生存不可或缺的要素,相互牵连、相互影响,污染治理工作必须协同开展,不能割裂开来。

  一直以来,环保部门始终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一核心,重点从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防治三方面开展工作。

 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日前指出,全国环保系统要抓紧“大气十条”和“水十条”的实施工作,认真编制好“土十条”,优先解决老百姓身边看得见、摸得着的环境问题。

  从中我们不难看出,一方面,大气、水、土壤污染治理3项工作呈现出共同推进的态势,并未有所偏废,只不过大气污染治理稍稍先行一步。

  另一方面,正如陈吉宁部长所说,作为老百姓看得见、摸得着的环境问题之一,治理水污染是民心所向、社会所期,是 改善民生的重要工作。

  事实上,《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实施后,大气污染问题在近两年得到了全社会的 关注,在各方的推动下,力度不断加大、工作不断深入,为水污染治理和今后的土壤污染治理积累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做法。

  按照“水十条”描绘的蓝图,到2020年,全国水环境质量将得到阶段性改善,长江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0%以上;到2030年,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,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%左右。

  可以预见,随着“水十条”目标的一一实现,中国的生态环境质量将得到 改善,生态系统有望实现良性循环。这意味着,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将少一些制约, 建成小康社会将少一些瓶颈,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将少一些阻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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